自由、平等、博爱
自由、平等、博爱是现代民主宪政三位一体的核心价值,昭示的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自由、平等”是构成人的基本权利的两个核心,”博爱”则是人的基本权利应该惠及于人类每一个成员的具体价值指向。
民主与科学
西方社会的文化核心:「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民主”是一种政治体制。科学是一种系统性的知识体系,它积累和组织并可检验有关于宇宙的解释和预测。
宪政与公民
- 宪政是要求君主或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受宪法(基本法)的制约,强调法治,要求包括政府在内的一切社会机构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主要用来限制君主和政府的权力,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维护公民普遍的自由和权利。
- 公民是在一个政治实体中拥有公民身份并根据该地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法治与人权
- 法治是与人治相反之概念。与法制不同,法治指以民意授权为前提和基础进行立法,以严格依法管治国家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 人权指“个人或群体因作为人类,而应享有的权利”。人权要求“把人当人”,是人的哲学。人权包括生命和自由的权利,不受奴役和酷刑的权利,意见和言论自由之权利,获得工作和教育的权利以及其他更多权利。人权是最核心之自然权利,没有人权,就没有自由、平等、民主、宪政和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