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吉:男女结合是为吉,上为男根,下为女阴。吉祥、吉利、吉日、吉时、吉服。
甲骨文: 孕,女的肚子里有子
甲骨文: 娩,从大肚子沿产道产出
甲骨文: 子
甲骨文: 人
甲骨文: 食:上为张开的嘴,下为盛有饭食的器皿
甲骨文: 尿,向前排出
甲骨文: 屎,向后排出
甲骨文: 休:左为一个人,右为一棵小树
甲骨文: 浴:一个人进入盛满水的容器里
甲骨文:姬:右边带头饰的女人,照左边的镜子
甲骨文: 大,长大的人。
甲骨文: 夫:插了发髻的大人
甲骨文: 安:房子里有女人
甲骨文: 好:女跪对儿子
甲骨文 中的“女”字,是一个跽坐的形象。跽,长跪也。长跪即长时间的双膝着地,上身挺直,臀部坐在小腿肚上的一种坐姿。
女字旁的字:
“民”字来历和演变
民,甲骨文在眼睛下面加 “十”, “十”是 “又”的变形,表示抓握。造字本义:手持利器刺瞎战俘眼睛,使其无力逃跑,成为顺从的奴隶。金文 “民 “、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同时省去了甲骨文中的瞳孔,强调 “民”是无瞳的瞎子。篆文将金文的 “目”改写, “目”形难辨。隶书进一步变形。当 “民”的 “奴隶”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 “亡”另造 “氓”代替。
“作一左目形而有刃物以刺之”、 “疑民人之制实始于周人,周人初以敌囚为民时,乃盲其左目以为奴征”。
也有解读为“瞑”的,表达的是:“眼睛由光明进入了昏暗”,以此会意:眼睛合上——瞑。也可引申作“眠”。
民者,冥也。——《毛诗正义-疏》郑玄注
民之号,取之瞑也。 ——《春秋繁露 - 深察名号》董仲舒说
夫子无意于横目之民乎?愿闻圣治。 “横目之民”指天下民众。
“民”字在甲骨文中看似头戴枷锁的人,同时也像眼睛被刺的人,所以古代的“民”极有可能是为统治者服务的,与牛马无异。 而“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人”和“民”是不同的,所谓“一人有庆,兆民赖之”,作为“域中四大”的“人”,自然应该区别于眼睛蒙蔽的“民”,区别于供人驱策的牛马。 这也是为什么《道德经》里有些版本是的“域中四大”是“人”,有些版本的却是“王”,大概是担心人们错把“人”理解成“民”吧,值得追究!只有统治者才是“人”,被统治者充其量只算“民”。